服務承諾
1.不準接受患者及其親友饋贈的“紅包”、物品。對患者饋贈的錢物當時難以拒絕的,必須在24小時內上交醫院黨辦,由黨辦負責退還患者或為患者繳交住院費。
2.不準接受醫療設備、醫療器械、一次性藥材、藥品、試劑等生產、銷售企業或代理推銷人員以各種名義、形式給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。發現企業或推銷人員有上述行為的立即通報有關部門。
3.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、治療、購買藥品,或介紹他人購買醫療設備、醫療器械等,不準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4.、儀器檢查、化驗檢查及其他醫學檢查等,不準收取開單提成。
5.根據患者病情,合理用藥,合理檢查,不開大處方,不做不必要的檢查。
6.禮貌接診,文明待人,熱情服務,態度和藹,不準推諉、訓斥、刁難病人
7.執行醫務公開、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選擇權、知情權和監督權。
8.執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單制”,不分解收費,不超標準收費,不自立項目收費。